浙江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精神,推进绿色建造工作,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湖南省、广东省深圳市、江苏省常州市开展绿色建造试点工作。
日前,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正式印发了《贵州省预拌混凝土行业规范条件》。 《规范条件》要求:预拌混凝土企业须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城市固废资源利用规划、环保及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筑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业发展规划等要求,并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且年生产能力不低于50万立方米。 《规范条件》适用于:已建成投产1年以上(含1年)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均可依据本行业规范条件自愿申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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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阳市汨罗市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规划(2019—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