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正式印发了《贵州省预拌混凝土行业规范条件》。 《规范条件》要求:预拌混凝土企业须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城市固废资源利用规划、环保及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筑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业发展规划等要求,并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且年生产能力不低于50万立方米。 《规范条件》适用于:已建成投产1年以上(含1年)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均可依据本行业规范条件自愿申请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促进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桂政发〔202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