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砂石土资源开发管理的通知(修订)(征求意见稿)
日前,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正式印发了《贵州省预拌混凝土行业规范条件》。 《规范条件》要求:预拌混凝土企业须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城市固废资源利用规划、环保及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筑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业发展规划等要求,并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且年生产能力不低于50万立方米。 《规范条件》适用于:已建成投产1年以上(含1年)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均可依据本行业规范条件自愿申请公告。
贵州省地方标准 山砂混凝土技术规程 DB24 016-2010